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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典型事故警示 | 乡村道路弯道多,会车不当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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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在乡村道路上开车

那绝对是考验技术的时刻

乡村道路

无交通信号灯控制

且弯道多,盲区多

路面相对狭窄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事故案例一:


事情经过

    202507291525分,汪某驾驶车牌号为云GJV8**的轻型自卸货车,由江口县官和乡泗渡村往官和街上方向行驶,行至官泗线乡道(官和—泗渡)2公里500米处时,在实施左转弯过程中,其车身左侧与杨某驾驶的贵DEC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车头发生碰撞,造成一起杨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汪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认定汪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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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二:

事情经过

    2025年07月24日17时13分,陈某驾驶车牌号为贵H9R9**的小型汽车,在铜仁市江口县官和侗族土家族苗族乡泗渡村龙眼睛组路段与刘某驾驶车牌号为贵DAY8**的小型汽车发生刮擦,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当事人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当事人陈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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