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经过:
2024年10月1日12时20分许,沙某黎小朋友一家人从家里上街购物行径彩虹桥上路段时,被一辆对向行驶汽车溅起的巨大水花弄得全身湿透,但汽车驾驶人没有下车道歉,并驾车扬长而去。感到十分委屈的,沙某黎小朋友一家人便来到松桃公安交警大队报警求助,希望交警部门能管管这种不文明的行为。
接报后,民警立即调取路面监控,依法传唤汽车驾驶人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经核查,汽车驾驶人承认当时自己因赶时间办事,没有注意到路面积水情况,未减速通过,导致溅到对方一身水的事实,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随后,汽车驾驶人诚恳地向,沙某黎小朋友一家人表达了歉意并取得了谅解。
最后,民警对汽车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并依法对其行经积水路段未低速通过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经过一段时间,沙某黎小朋友为表达对民辅警的感激之情,沙某黎小朋友和爸爸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无独有偶。2024年10月12日上午,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某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赠送“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深情是海”的锦旗。
经了解,2024年7月19日08时38分许,龙某驾驶湘U***18号小型普通客车,从松桃县冷水镇方向往乌罗镇潜龙洞方向行驶,当车行驶冷谢线1公里100米路段处时,碰撞到路边行人,导致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松桃公安交警始终秉持着公正、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他们日夜奋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与双方沟通的过程中,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事故处理进度,确保能够及时得到合理的赔偿和妥善的安置。经过办案民警的不懈努力,事故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锦旗,不仅是群众对交警工作的认可和赞扬,更是公安交警坚守初心、忠诚履职的生动写照。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不平凡的赞歌。在未来的日子里,松桃公安交警将继续秉持这份担当和使命!